郑州晟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超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3MA45JQ0W5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66号1号楼4层52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二七市监处罚〔2026〕114号
2026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郑州晟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实际发货库房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江泰-天宇国际,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标示的库房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鼎瑞街005号1号仓库1-4层1层不一致。
我局于2026年6月17日对郑州晟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郑州晟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11日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豫郑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2089号),库房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鼎瑞街005号1号仓库1-4层1层;2023年09月14日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郑药监械经营许20234724号,库房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鼎瑞街005号1号仓库1-4层1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送货单,供应公司:郑州晟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货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江泰-天宇国际
当事人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本案事实,决定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6月19日前改正并处罚款23000元;
23000.00元
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