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马山镇宏发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平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03591458223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荆州区马山镇双杨村五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区市监处罚〔2026〕66号
违反了《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四项:“将自身义务转嫁给交易相对人并收取费用“之规定,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湖北省价格条例》第四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利用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将自身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并收取液化气钢瓶检测费用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四项:“将自身义务转嫁给交易相对人并收取费用“之规定,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湖北省价格条例》第四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罚款90000元上缴国库。
90000.00元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