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422MA7APCTM2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七一村逸夫小学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6〕84号
当事人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30日登记注册成立。该公司所持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食品类别:调味品,方便食品。陕西云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27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该公司办理了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经营种类:预包装(含冷藏冷冻食品)。2025年10月经周萍介绍当事人与陕西云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口头达成代加工协议,受其委托为其生产香菇肉丁、岐山臊子肉、酸菜肉丝、香辣剁椒等9个品种产品。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因未取得肉制品生产加工资质,该公司2025年10月12日与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代加工协议,委托其代工生产岐山臊子肉、酸菜肉丝、香菇肉丁三个品种产品,其他产品当事人自己生产。产品上使用标签当事人自己设计制作加贴。2025年11月26日陕西云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在微信群确认产品标签事宜后。2025年11月27日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通知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为其生产香菇肉丁34包(规格每包2.5公斤)、岐山臊子肉41包(规格每包2.5公斤)、酸菜肉丝31包(规格每包2.5公斤)。当日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香辣剁椒41包(规格每包2.5公斤)。产品生产完成后。2025年12月8日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向陕西云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货:香菇肉丁34包,单价42.50元/包,金额计1445.00元;岐山臊子肉41包,单价52.50元/包,金额计2152.50元;酸菜肉丝31包,单价17.50元/包,金额计542.50元;香辣剁椒41包,单价34.50元/包,金额计1414.50元。以上产品总计销售金额5554.50元。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1日再次接到陕西云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岐山臊子肉订单后,2025年12月26日通知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让其生产,2025年12月27日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共计生产岐山臊子肉90包(规格每包2.5公斤)。2025年12月29日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向陕西云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货:岐山臊子肉90包,单价52.50元,销售金额4725.00元。以上2次产品销售金额共计10279.50元,利润583.50元。以上“香菇肉丁、岐山臊子肉、酸菜肉丝”3款产品是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代加工生产,该3款产品标签上标注“委托方:陕西云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69号中天国际公寓A座502室。生产商: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厂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七一村逸夫小学对面”。标签未标注实际生产方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和地址。标签上标注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761042260305”。产品“香菇肉丁”标签标注“配料:干香菇、菜油、豆瓣酱、黄豆酱、鸡鲜调味料、味精、食用盐、香辛料”,配料表中未标注所用原料“大肉丁”。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代加工生产的“香辣剁椒”,该产品标签标注“生产商:陕西华尔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厂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七一村逸夫小学对面”,但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761042260305”是陕西大欢喜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该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标准号:GB/T23586-2022,该标准为《酱卤肉肉制品质量通则》。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559元。
20559.00元
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