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岙腰阿南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阿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82MA30PA4A3T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街道海丰路133、1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鼎市监处罚〔2026〕51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当事人从福鼎市庆和坊食材配送中心处分别于2023年11月5日以10元/包的价格购进的2包“新闽农场 速冻青豆粒”共花费20元、2024年6月8日以3元/盒的价格购进的4盒“春江桥牌 阳江姜豉”共花费12元、2025年4月28日以17元/瓶购进的2瓶“家乐 辣鲜露调味料”共花费34元。上述花费合计63元。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原料时留存了交易订单、供货方营业执照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复印件,履行了符合日常行为习惯的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称“春江桥牌 阳江姜豉”(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4/01/06,保质期至2025/1/5)购进后1盒用于试制“麻辣鱼头”菜品,因味道不佳,剩余3盒超过保质期后未使用。“家乐 辣鲜露调味料”(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4/10/05,保质期至2025/10/4)用于制作菇类菜品,每份菜品约使用5克。“新闽农场 速冻青豆粒”(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3/09/22,保质期至2025/3/21)用于制作青豆类菜品,每份菜品约使用210克。2026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过有保质期。
经现场提取的菜单显示,当事人在“家乐 辣鲜露调味料”过期后共制售“猪肚菇炒”一份38元、“鲜贝炒菇”一份35元、“茶树菇肉丝”一份28元、“茶树菇猪肚”一份38元,“新闽农场 速冻青豆粒”过期后共制售“青豆炒玉米”一份20元、“青豆炒酸菜”一份20元,合计所得179元。剩余3盒“春江桥牌 阳江姜豉”放置于厨房调味品摆放架未使用,故本案违法所得为179元,计算本案货值金额179元+9元(剩余3盒“春江桥牌 阳江姜豉”货值)+15.94元(剩余420克“家乐 辣鲜露调味料”货值)+5.8元(剩余580克“新闽农场 速冻青豆粒”货值)=209.74元。
另查明,此次为当事人初次违法。
-
-元
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9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