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禾玉仓满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昌兵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82MADGPYN353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迎宾南路东侧,南外环路北侧夏威夷蓝湾商业12号商业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6〕79号
经调查,该店销售限用日期为XB5 20260205的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和限用日期为20250604的老人头黑色护革液体鞋油,已超过限用日期,检查中发现该店的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和老人头黑色护革液体鞋油销售价格分别为5元/盒和12.5元/瓶,投诉举报人提供的购买视频,显示其在2026年2月7日和2026年3月29日的购买的老人头黑色护革液体鞋油限用日期为20250604,购买的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限用日期为XB5 20260205,购买时均超过限用日期279天和52天,视频中购物小票显示其购买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1盒,购买老人头黑色护革液体鞋油1瓶,销售价格分别为5元/盒和12.5元/瓶。至现场检查时该店经营场所发现1盒涉诉产品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为XB5 20260205的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在售,现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自行离开,现场未向我局提供法人身份证、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销售记录,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询问通知书》的执法过程记录,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场接受询问,且未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未说明拒不到场的理由,亦未主动与办案人员对接案件核查相关事宜和所需的任何材料,无法认定商品在超过限用日期后销售情况,仅此只能认定举报人以零售价为5元/盒的价格购买了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1盒和以零售价为12.5元/瓶的价格购买了老人头黑色护革液体鞋油1瓶是超过限用日期的,剩余1盒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故违法所得5+12.5=17.5元,故货值金额为17.5+5=22.5元。
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商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当事人涉嫌销售失效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处罚,综上所述,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老人头特亮防水鞋油1盒;
2、没收违法所得17.5元;
3、处罚款人民币40.5元,罚没款合计58元。
40.50元
-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