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郝龙龙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龙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21MA73R5804B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红台乡红台街道8-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县)市监罚〔2026〕84号
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本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处理,由石斌、马冬梅承办。当事人按照(临县)市监限提[2026]29号的要求提供了部分相关证据材料。2026年5月12日由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铺负责人郝龙龙进行了询问,据负责人郝龙龙陈述其销售的无标签预包装火锅丸子是2026年5月2日在临夏市某食品批发部购进的,购进价每公斤18元(有进货票据、无检验报告),销售价为24元每公斤,本案案值为62.4元。当事人称其在购进该火锅丸子的时候有标识标签,我局执法人员查获的时候未发现该标识标签,现场负责人也不能提供该标识标签。该火锅丸子购进时总共有5个不同形状的丸子,2026年5月6日,由于售卖的丸子所剩不多,为了腾出冷冻柜的位置,将不通形状丸子混装到一个袋子里存放于冷藏柜内。截止被查获时,该混装的无标签火锅丸子尚未出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对临夏县郝龙龙百货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散装火锅丸子2.6kg;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