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熊猫谷旅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忠胜 | 注册资本:3334.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30577825859U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龙草坪林业局办公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7
(2022)陕0730民初15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岳**
佛坪熊猫谷旅游有限公司
佛坪县人民法院
2
2021-09-09
(2021)陕0730民初437号
,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熊猫谷旅游有限公司
佛坪县人民法院
3
2020-08-25
(2020)陕0730民初1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佛坪县熊猫谷旅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县支公司,汪**
佛坪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4
2022-11-25
(2022)宁0104民初177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乐宏远科技有限公司、佛坪熊猫谷旅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23
2020-09-03
(2020)陕0730民初1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佛坪县熊猫谷旅游有限公司,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806.9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林罚决〔2026〕第01号
佛坪熊猫谷旅游有限公司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使用陕西省龙草坪林业局东河台林场32林班、46林班林地3处,面积共计2647平方米(3.97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针对你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以下行政处罚: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罚款计254112.00元。(所处罚款参照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税[2024)4号)第五条第四项之规定,每平方米收取48元)
254112.00元
陕西省林业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