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莆田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元海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3025895550758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莆阳东路72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7
(2025)闽0302民初7261号
劳动争议
魏**
莆田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7
(2025)闽0302民初7312号
劳动争议
莆田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魏**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3
2025-12-08
(2025)闽0302民初7312号
劳动争议
莆田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魏**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4
2025-12-08
(2025)闽0302民初7261号
劳动争议
魏**
莆田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莆市监处罚〔2026〕06040006号
经查,当事人在其二楼大厅走廊摆放一张男性性功能康复系统“海洋之星升级版”的广告牌上发布含有“功克男性功能康复系统”“无痛苦 无创伤 无副作用 无需住院”“安全无痛,无任何毒副作用,疗效显著,不产生依赖性”等广告内容,上述广告内容是当事人为了吸引就诊病人虚构的,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内容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收费名称为“博尔肽场能消融经直肠(30分钟)”、“6号输液器”、“20ml注射器”的三个收费项目未在一楼大厅的LED价格公示栏中公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三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牌的广告费用为120元/个,广告费用共计120元。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为当事人。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费用为120元。广告经营者的具体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无法查清,无法追溯。因无法认定患者系因虚假广告才购买就诊服务,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所得无法查清。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480元;2.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2980元,上缴国库。
2980.00元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