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浩 | 注册资本:879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1702527384D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035号(海航荣御)36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孙**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7
(2025)吉0104民初81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孙**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25-08-12
(2025)吉0104民初81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
2025-08-08
(2025)吉0104民初7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5
2025-08-0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莱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6
2025-08-04
(2025)吉0104民初81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莱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7
2025-08-04
(2025)吉0104民初81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8
2025-04-07
(2025)吉01民终278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吉林五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2-17
(2025)吉0104民初7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10
2025-01-26
(2023)吉01民初391号
追偿权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宋**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30
(2023)吉01民初390号
追偿权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5-30
(2023)吉01民初391号
追偿权纠纷
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5-29
2025-12-18
(2025)吉01执391号
追偿权纠纷
张*;长春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宋**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6-05-28
2025-11-17
(2025)吉01执385号
追偿权纠纷
长春市某有限公司与宋**、张*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6-05-25
2026-05-20
(2026)吉01民终49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孙**;长春市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10-24
2025-10-11
(2025)吉0104民初81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长春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6-28
2025-06-18
(2025)吉01民终278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吉林五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10-31
2024-05-30
(2024)吉0104民初3306号
劳动争议
陈**、长春市宏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4-03-04
2023-11-10
(2023)吉01民终679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春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铁岭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3-29
2023-02-23
(2023)吉0103民初10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太阳城支行、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5632.76元
民事案件
9
2023-03-29
2023-02-23
(2023)吉0103民初107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太阳城支行、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81243.46元
民事案件
10
2023-03-20
2023-02-22
(2023)吉01民终29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五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朝住)罚决﹝2026﹞001号
2025年8月13日,长春市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业主共同决定,改变共有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或处分共有部分。
《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处分共有部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共同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0000.00元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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